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五十二条 中药材种植、采集和饲养的管理,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执行。 第一百五十三条 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的管理办法,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。 第一百五十四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本法的具体办法,由国务院、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。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本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。